一周后,克利夫兰骑士队主场,迎战亚特兰大老鹰队。
这场比赛,因为是全美首播,而备受关注。但比比赛本身更吸引人眼球的,是林枫脚上那双,从未在公开场合亮相过的、酒红与金色交相辉映的全新战靴——“革命一代”。
赛前的热身训练中,当林枫穿着这双鞋,走进球场时,立刻就成为了全场所有镜头和目光的焦点。
“哦,天哪!快看林的鞋子!那是什么?我从未见过如此酷炫的篮球鞋!”
“那个Logo太帅了!像一道闪电!这绝对是他的个人签名鞋!”
骑士队的队友们,也纷纷围了上来,对这双设计超前的球鞋,发出了阵阵惊叹。
萨姆·鲍伊,这个己经被林枫彻底折服的大个子,满眼羡慕地说:“林,这鞋太酷了,它看起来就像来自未来。穿上它,感觉怎么样?”
林枫,感受着脚下Air Sole气垫传来的、澎湃的回弹力,他笑着对鲍伊说:“感觉?感觉我今晚,能投进十个三分球。萨姆,好好打,很快,你也会有属于你自己的签名鞋的。”
这句半开玩笑半鼓励的话,让鲍伊激动得满脸通红。
而球场的另一边,老鹰队的王牌,“人类电影精华”多米尼克·威尔金斯,看着被队友和媒体簇拥的林枫,和那双骚气十足的球鞋,他的眼神中,闪过一丝不屑和好胜。
作为联盟中最顶级的扣将和得分手,威尔金斯,有着自己的骄傲。在他看来,篮球,是属于飞翔者的运动。林枫这种“投机取巧”的射手,不配拥有如此高的关注度。
今晚,他要在自己的“BGM”里,用一次次的暴扣,来告诉这个东方小子,谁,才是这个联盟,真正的“流量之王”。
比赛开始,林枫穿着他的“革命一代”,感觉脚下的反馈,与以往任何一双鞋,都完全不同。
更轻,更快,回弹更迅速!
Air Sole气垫提供的出色缓震,让他的每一次跑动和起跳,都变得更加的轻盈。他感觉,自己,仿佛真的能飞起来。
比赛的第一个回合,林枫就利用巴格利的掩护,跑出了一个空位。他接球,起跳,出手!整个动作,行云流水,一气呵成。
“唰!”
三分命中!
他,用一个进球,为自己的“革命一代”,完成了最完美的“开光”仪式!
整个克利夫兰主场,瞬间被点燃!
而威尔金斯,则立刻在下一个回合,还以颜色。他,面对菲尔·哈巴德的防守,一个加速,首接起飞,隔着补防过来的鲍伊,完成了一记势大力沉的战斧式劈扣!
“砰!”
篮筐,发出了痛苦的呻吟。威尔金斯落地后,捶打着自己的胸口,向全场,展示着他那爆炸性的肌肉。
两人,从比赛的第一分钟开始,就展开了针尖对麦芒的飙分大战。
林枫的三分雨,精准而致命;威尔金斯的暴力美学,则充满了视觉冲击力。
一个,是引领篮球革命的未来王者;一个,是继承了J博士飞人血脉的古典精华。
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,在同一个舞台上,碰撞出了最灿烂的火花。整个上半场,两人,你来我往,互不相让,让全美的观众,都大呼过瘾。
半场结束,骑士队,以60:58,微弱地领先2分。
中场休息时间,万众期待的时刻,终于到来。
全美所有正在收看这场比赛的电视屏幕上,同步地,出现了一段,充满了艺术感和哲学意味的广告片。
广告片的开场,是一片漆黑。
只有一束追光,打在球场的中央。
林枫,穿着一身黑色的训练服,独自一人,站在那里。
他的手中,没有篮球。
突然,背景音乐响起,那是一段,由激昂的、充满了力量感的交响乐,和篮球运球声,完美融合在一起的、独特的旋律。
林枫,随着音乐的节奏,开始了他的表演。
他,仿佛,不是在运球,而是在,指挥着一场盛大的交响乐。
篮球,在他的手中,如同一个跳动的音符,时而高亢,时而低沉。
他的脚下,穿着那双,酒红与金色交织的“革命一代”,在灯光下,熠熠生辉。
镜头的特写,给到了他的双脚,给到了那双鞋。
最后,音乐达到高潮。
林枫,运球,来到三分线外,手起刀落!
篮球,应声入网!
画面,在篮球穿过篮网的瞬间,定格。
一行字,缓缓浮现:
“Some people quer the sky with dunks, I ge the game with threes.”
(有的人,用扣篮,征服天空;而我,用三分,改变战争。)
紧接着,是林枫那张,充满了自信和坚毅的脸的特写,和那双“革命一代”的特写。
最后,旁白响起,那是林枫自己的声音,低沉而又充满力量:
“林枫。革命一代。”
广告结束。
整个世界,仿佛都安静了一秒。
然后,是排山倒海般的,在社交媒体上的疯狂讨论!
“天哪!这是我见过最酷的篮球广告!”
“这文案,这画面,这BGM!耐克,是神!”
“‘用三分,改变战争’!林,太霸气了!这,就是革命!”
而在亚特兰大老鹰队的更衣室里,多米尼克·威尔金斯,看着电视上,那支让他感到无比刺眼的广告,他的脸色,变得铁青。
他,感觉自己,被冒犯了。
什么叫“用扣篮征服天空”?这,不就是在说他吗?
他,猛地,站了起来,对着身边的队友,嘶吼道:“下半场!把球给我!我要,把他们的篮筐,给拆了!”
他,显然,被这支广告,彻底刺激到了。他走到即将上场的林枫面前,咬着牙说:“小子,广告拍得不错。但是,在我的主场里,没人能赢过我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