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的玫瑰香穿透了法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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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法庭内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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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名:
她的玫瑰香穿透了法袍
作者:
狂东
本章字数:
5674
更新时间:
2025-06-11

六点的闹钟刚响,我就掀了被子。

窗台那株蓝玫瑰苗的叶子上凝着水珠,像昨晚没做完的梦。

把苗小心塞进公文包夹层时,手机震了——林疏桐发来消息:"我在法院门口,带了养母种的薄荷糖。"

法院玻璃门映出她的影子。

她穿了件素色衬衫,领口别着朵干玫瑰,手指把薄荷糖纸捏得簌簌响。

"周律师。"她抬头,眼尾有点红,"我昨晚数了十七遍证据袋。"

我抽出薄荷糖含进嘴里,凉丝丝的:"我数了十八遍。"

她愣了下,笑出个小梨涡。

我把公文包递给她:"帮我拿会儿?"转身从自动贩卖机买了杯热可可,"喝这个,比薄荷糖暖。"

"周叙白!"

陈默的声音从楼梯口炸过来。

他西装笔挺,手里晃着个银色U盘,"你俩在这演晨间剧呢?

原告方早到半小时了。"

林疏桐攥紧证据袋,指节发白。

我拍了拍她手背:"记住,今天我们只说三件事——养母的遗嘱,你二十年的赡养,还有花房里每盆花的根。"

她点头,发梢扫过证据袋上的红标签。

那是我昨晚贴的,写着"林素芬1998-2023养花日记"。

法槌敲响时,我闻到林疏桐身上淡淡的玫瑰香。

混合着法庭特有的冷石灰味,像把记忆的钥匙。

"原告方陈述。"李法官推了推眼镜。

陈默站起来,U盘"咔嗒"插进投影仪。

屏幕亮起的瞬间,我胃里一紧——是林素芬名下房产证的扫描件,产权人栏赫然写着"林素芬、陈建国"。

"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,"陈默敲了敲桌面,"原告陈阳系陈建国独子,陈建国与林素芬于1985年登记结婚,虽于1990年协议离婚,但未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。"

他扫过来一眼,嘴角带刺:"也就是说,这处房产有陈建国50%份额,作为法定继承人,陈阳有权主张继承。"

林疏桐的膝盖在桌下轻轻碰了我一下。

我翻开证据册,第三页是养母2018年的手写遗嘱:"花房归小桐,她是我女儿。"

"法官,"我站起来,"首先,陈建国与林素芬1990年离婚协议明确约定'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'。"我举起离婚协议复印件,"其次,林疏桐自三岁起由林素芬抚养至成年,尽到主要赡养义务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条,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。"

陈默冷笑:"口说无凭。"

我抽出一沓照片:"这是2005年林疏桐高中家长会签到表,家长栏写着'林素芬';2015年林素芬住院病历,陪护人签名是'林疏桐';2020年花房水电费账单,缴费人电话是林疏桐手机号。"

投影切换到老照片时,林疏桐吸了吸鼻子。

十岁的她抱着玫瑰苗,林素芬的手搭在她肩上,阳光从照片里漏出来。

"最后,"我声音轻了些,"这处房产不是冰冷的不动产。"我指向照片里爬满月季的花房,"这里有1998年林素芬给小桐种的第一盆玫瑰,有2010年小桐为救冻坏的蓝雪熬的三个通宵,有2022年林素芬临终前说的'小桐,替我看它们开花'。"

法庭静得能听见空调风声。

林疏桐悄悄把薄荷糖推过来,糖纸在桌面上划出细响。

"法律是冷的,"我看向李法官,"但法律的温度,在于它能接住普通人的记忆。

花房里种的不是花,是活着的家。"

林疏桐的眼泪砸在桌沿,溅起细小的光。

李法官摘下眼镜,用纸巾擦了擦镜片。

陈默突然站起来,指尖敲得桌面咚咚响:"周律师,您漏了份关键证据——"

他的声音被法槌截断。

李法官看了眼表:"休庭二十分钟,双方核对新证据。"

我转头,林疏桐正用手背抹眼泪。

她耳后沾着点花泥,和昨晚整理证据时一样。

公文包夹层里的蓝玫瑰苗轻轻晃了晃,叶片上的水珠滚下来,在文件上晕开个小圈。

陈默把U盘摔在我桌上时,我听见自己心跳声。

他俯下身,声音低得只有我能听见:"周叙白,你以为用故事就能赢?

等着看你那盆花怎么谢吧。"无需修改

中文翻译:

休庭室的空调嗡嗡作响。

林疏桐捏着薄荷糖纸,指腹着我贴的红色标签。

“他说什么?”她声音颤抖。

“质疑你没能力维护花房。”我翻看陈默刚扔过来的新证据——两张银行流水单,“说你花店每月的利润刚够交房租,花房维护要雇人、买肥料,三年后肯定会倒闭。”

她的睫毛抖动了一下:“可我……我记得每盆花的习性。”

我捏了捏她递过来的养花日记。

最后一页夹着一张便签,是苏晚的字迹:“小桐又为救冻伤的绣球花熬了夜,这傻姑娘。”

“他要的不是故事。”我敲了敲流水单,“是数据。”

她突然翻出一个牛皮本子,纸页边缘沾着花泥。

里面画满了花房的平面图,标注着“蓝雪花区每日通风两小时”“玫瑰每月需施两次有机肥”,还有一张清单:“社区订花每月收入三千元,苏晚介绍的医院订单收入两千五百元”。

“这是……?”我翻到最后一页,是她的字迹:“花房维护预算:雇老花匠每月三千元,肥料每年五千元,足够了。”

她耳后沾的花泥蹭到了纸页上:“从去年就开始算了。养母说,要守好家,得先算清账。”

法槌再次敲响时,我站了起来:“请求证人林疏桐陈述对花房的未来规划。”

陈默拍桌道:“这与本案无关!”

“有关。”李法官推了推眼镜,“原告质疑被告的维护能力,被告需举证。”

林疏桐站了起来。她抚平衬衫的褶皱,领口的干玫瑰跟着晃了晃。

“我三岁时被养母带回花房。”她的声音稳如晨露中的花枝,“十二岁学会给月季打顶,十七岁能分辨二十种绣球花的颜色,去年开始记录每盆花的养护成本。”

她翻开牛皮本子:“花房现有三十七盆玫瑰、十二盆蓝雪花,都是养母手把手教我种的。社区老人每周来买两束百合,医院护士订走了所有的向日葵,这些订单的收入足够支付雇老花匠的费用。”

“我还和苏晚商量好了。”她用指节抵着胸口,“下个月在花房开花艺课,教退休阿姨做干花。养母说,花要开给人看,才不算白活。”

法庭里传来轻轻抽纸巾的声音。

李法官的钢笔尖悬在笔录本上,一动不动。

陈默扯了扯领带:“空口无凭——”

“这是社区居委会的合作意向书。”我举起新证据,“还有苏晚所在医院的订花合同。”

林疏桐突然看向我:“周律师,能把蓝玫瑰苗给我吗?”

我从公文包的夹层里抽出花苗。

她捧在手心,叶片上还凝着晶莹的水珠:“这是养母临终前教我嫁接的。她说,蓝玫瑰难养,可要是养好了,能开十年。”

“我能养好花房。”她看向法官,“就像能养好这株蓝玫瑰。”

李法官合上笔录本时,窗外的光线正漫过她的发梢。

陈默收拾U盘的动作重了些,金属磕在桌角上。

“下午两点继续。”李法官站起身,“双方做好准备。”

林疏桐小心地把蓝玫瑰苗插回我的公文包。

她指尖沾着的花泥,在我手背上蹭出一个浅黄色的印子。

手机震动了一下——苏晚发来消息:“花店炖了藕汤,凉了就不好喝了。”

我合上公文包,夹层里的花苗叶片轻轻晃动。

林疏桐弯腰捡起掉落的薄荷糖纸,发尾扫过我的手背。

“去花店吗?”她抬起头,眼尾的红晕还未消退,“苏晚肯定在催了。”

走廊里的风掀起她的衬衫衣角。

我闻到淡淡的玫瑰香,混合着花泥的潮湿气息,仿佛要弥漫进往后的日子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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